包拯(999~1062年),字希仁,庐州府合肥(今肥东县)人,因他当过天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使他有了“包待制”、“包龙图”的雅称,老百姓更喜欢直呼“包公”。包拯做过许多有益于百姓平民的好事,“不爱乌纱只爱民”,赢得了世人的敬仰。宋代以来,关于包拯的口碑、话本小说、戏剧、曲艺乃至当代的电影、电视演绎了许许多多歌颂他清正廉明、刚直不阿的故事。演绎的结果,使包公的形象更丰满,更富有传奇色彩。“包公”、“包青天”成了人们寄托、祈望的理想人物。千百年来,包拯作为不朽的清官形象,早已越过时空,为前人和今人所敬重。
长篇评书《包公案》是一部家喻户晓,流传久远的公案书。书中讲述了宋朝清官包拯自出生到为官执政的历程,塑造了一位不畏权贵、执法如山、铁面无私的清官形象。主要内容有:包拯出生遭厄运、坎坷成长路、传奇青少年、为官断奇案以及玉宸宫捉妖、陈州放粮、智斗权贵、草桥断后、夜审郭槐等故事。书中人物个性鲜明,故事情节曲折,既有清官断案,又有侠义除奸,堪称武侠书中的上乘之作。
《包公案》又名《三侠五义》。作者是清代说书家石玉崑。后世有许多评书演员演说此书,但由于各秉师传,书路各异,加之演员个人的理解、诠释、表现方法不同,便形成了艺术个性、表述水平不尽一样的评书作品。